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行为规范等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一、课堂教学过程中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应对课堂教学中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1、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规章制度,提前5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2、教师要着装得体,整洁大方。
3、课堂上,教师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安排,不得随意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调、停课或请他人代课。因故确需调整的,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5、教师有责任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交头接耳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坚决制止,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要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对于未及时制止学生违纪现象而造成课堂纪律涣散的教师,教师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教育,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到课情况作为期末考核的依据之一,教师应采用灵活、高效的方式严格考勤,对一学期缺课累计达总学时1/3或抽查旷课3次的学生,要取消其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
7、要关注学生听课情况,注意搜集学生的反馈信息,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从而进一步吸引学生的课堂注意力,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8、教师要用标准化语言授课,课堂教学目标明确,方法得当,不得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及错误、违法的言论,不得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音频或视频。
9、教师要主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如遇突发事件,教师要及时、妥善处理。
二、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要提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携带好与课堂教学相关的物品。
2、学生要衣着整洁大方。
3、学生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者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因事、因病请假,应严格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办理。
4、学生上课期间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出入教室。学生干部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上课开始或结束时,向教师报告出勤情况,并于课后及时上报辅导员。
5、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管理,认真听课,不交头接耳,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6、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吃东西,要保持教室整洁,不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写和随意张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7、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使用计算机、投影仪、实验实训仪器等各类教学设备。
三、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